大沧海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

以优质的法律服务和良好的职业信誉,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

李东宝

时间:2020-11-16 浏览:4997次

李东宝

书声荡起陈酒香,

半生司法诉衷肠;

笑临沧海重扬帆,

敢为天下冤枉!

李东宝律师,曾从事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曾任庭长、首批员额法官,获国家最高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申请提前退休后,从事专业律师事业,主攻知识产权专业,为河南省首批行政法专业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

 

李东宝律师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就专业从事司法工作。在长达三十余年的司法工作中,为人正直,率先垂范,秉公执法,坚守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共审结民事案180件、行政案件200件及执行完毕执行案件334件,并审理部分刑事案件。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等荣誉

在律师实务中,指导行政案件诉讼,其中一案省院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对方原告起诉;另一案件省院再审开庭后作出判决维持一二审判决,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义务帮助八旬老人撰写涉公司法的民事再审答辩,省高院采信而裁定驳回对方再审申请。向述称被控敲诈勒索而打黑除霸的当事人出具民行纠纷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县公安部门重视而对当事人虽刑事立案但采取监视居住,会商相关部门后撤销刑事案件,解除监视居住。

    结合工作实践,认真钻研业务,先后发表了《论夫妻感情实质与破裂表现》、《行政审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诉讼证明合理价值和形式探讨》、《出租车管理中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浅议》、《交通执法应注意的问题》、《工信局规范性文件与具体行政行为需注意的问题》、《知识产权法律中相关救济权问题的浅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应当注意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医疗与法律》等论文。其中《行政审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获得河南省法院行政审判学术讨论二等奖,《诉讼证明合理价值和形式探讨》编入《审判实务与研究》一书,《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应当注意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编入《大沧海律师》期刊等。

 

    同时结合司法工作实际,起草制定《执行流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操作规范》、《拍卖操作规范》、《执行异议操作规范》、《共同参与分配操作规范》等实务规范,其中《执行流程》登载法律博客执行头版并获得法律博客之星称号等。

 

李东宝律师,执“人中贞、地厚德、天行健”的传统观念,秉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现代律师理念而执业。

联系电话:1669269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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